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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问您一下,那个男方14年10月买的房,与女方17年七月份结婚,婚后没加女方名,19年10月份还清房贷,现在离婚,可以分割房款吗?女方因怀孕生子等婚后没有工作未共同还贷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20 1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和有关法律规定,婚后购房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由法院判决分割。房产分割的份额上可能会考虑双方贡献大小、结婚年限长短、双方过错问题等因素,不一定平均分。
    夫妻在婚姻期间,任何一方的工资、劳务报酬等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还贷实际上也被视为夫妻共同还贷,妻子也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
    【相关法条】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共同还房贷离婚后房子分割的规定是:首先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房产是婚后买的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原则进行分割;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后共同还房贷离婚时分割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付首付购买,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并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离婚时房产归购买者所有,但是需要对另一方偿还的房贷予以补偿;如果房产是婚后双方共同付首付购买,并共同偿还房贷的,则房产按照双方共同财产分割。
    对于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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