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一个快递公司站点上班,在那边上班21天,由于适应不了那边站点的工作强度,提出离职,站长说要是在那边上班提前离职没有工资,公司新规定,要是提前离职必须要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说他也是刚知道公司的新规定,但是之前来入职的时候还有上班的时候也没有说这些规定,这些行为合法吗。来的时候站点没有声明提前离职不发工资 也没有说公司有这个规定,只是说公司这两天规定的

讨薪 2023-12-22 0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提前打离职直接走了,单位不给发工资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尽快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给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尽快支付劳动报酬,同时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在拿到工资后,还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者离职提前走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没提前打离职直接走了,单位不给发工资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尽快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给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尽快支付劳动报酬,同时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在拿到工资后,还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张掖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