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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能够过户给子女吗

土地纠纷 2023-12-22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宅基地使用权应由本人(户主)先确权,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子女才能“受让”,办理过户手续:
      
    1、农村的宅基地以户为单位申请,因此在当事人是户主的前提下,应先确权在本人名下;
      
    2、在子女符合本集体的宅基地受让条件(一户一宅),并且已经分户的前提下,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3、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宅基地使用权证等,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宅基地使用权应由本人(户主)先确权,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子女才能“受让”,办理过户手续:
    1、农村的宅基地以户为单位申请,因此在当事人是户主的前提下,应先确权在本人名下;
    2、在子女符合本集体的宅基地受让条件(一户一宅),并且已经分户的前提下,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3、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宅基地使用权证等,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农村宅基地不能过户给子女。宅基地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有。能够转让或者租赁给个人的,只有宅基地上的建筑物。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当事人转卖或者租赁了宅基地上的房子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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