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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证件有哪些

起诉离婚 2023-12-23 1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诉讼离婚要如下相关证件:
    1、双方结婚证。一般用于证明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
    2、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3、子女户口本、出生证等;
    4、起诉离婚需要的其他证件;
    5、诉讼离婚要的其他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案件的证据材料有:
    1、提供婚姻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
    2、证明婚后感情的证据。婚后感情好坏或一般的事例证明,分居时间和原因的证明;
    3、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材料;
    4、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诉讼离婚需要以下证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民事起诉状;
    5、财产权属证书。
    诉讼离婚的手续:
    1、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并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2、法院决定受理后,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3、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4、开庭审理;
    5、法庭辩论及调解;
    6、法院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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