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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公司没签离职合同,但是没交保险。在上另一个单位能入职吗

社会保险 2023-12-23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一家公司没离职不能跟下一家公司签合同。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可能存在着的法律风险,两家劳动公司都有权单方面和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而且,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由员工本人进行承担的。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这个是要分情况来看的,不同的公司要求是不同。离职证明不是一个必须的东西,只要但是也有的公司要求的员工入职新公司要出具原公司的离职证明,这样在入职新公司后才能享受新公司的各种福利,有优惠待遇也会得到优先考虑。
    否则只能被排除在外。能证明和原来的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不会在以后造成纠纷,给新公司带来损失就可以。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离职休养,离职入校学习进修,停薪留职,这种离职不终止劳动法律关系;另一种是职工本人要求辞职被单位批准离职,被单位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等,这种离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者在原单位自动离职,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去新单位入职,劳动者自动离职后,用人单位会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社保减员,劳动者在新单位上班后可以依法接续社保,不影响相关手续的办理。
    若原用人单位没有办理社保减员的,劳动者可以和原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办理,劳动者也可以回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原用人单位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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