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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人在xxxx医院,做脑部血管支架手术,手术前能走,能正常生活。手术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下午,手术后,医生说有小的血管堵了,所以进入ICU重症监护室。第二天,家人进去看望有知觉可以睁眼回应,医生说左半部分瘫痪。第四天没有反应,处于重度昏迷状态,医生说脑部已死亡。25日,呼吸机以彻,病人昏迷发烧,发烧原因不知道(医生没说)26日看望没有一点反应,27日今天上午10多,病人去世了,我是病人的家属,27日之前处重度昏迷期间,我们找过医院,怀疑医院没有用药。医院说用药了,26日,我们找院长,院长就说赔偿了,其他也没有说明,今日患者没了,我们很伤心了,我们在这之前没有做任何的鉴定,我求求各我家人在xxxx医院,所以进入ICU重症监护室。我们找过医院,怀疑医院没有用药。院长就说赔偿了

医疗纠纷 2019-05-18 12: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纠纷要看患者死亡的原因以及医院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患者的死亡是因为医院的诊疗过程中的过错导致的话,根据过错情节来确定是医疗过错或者是医疗事故。如果医院没有过错,那既不是医疗纠纷也不说医疗事故。
    但是具体情况要看你能提供的证据材料。如果涉及费用较大,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全程帮助。
  • 医院应当进行赔偿,公司对此不负赔偿责任。因医院对设施处理不当导致病人死亡属于医疗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建议先协商,协商不了起诉要求损害赔偿。而公司不负责,因为这不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不属于工伤,因为与公司无关。
  •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的起始时间是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损害或医疗服务合同违约开始计算。比如,在医院做手术,五年后发现医院把纱布留在体内了,那么诉讼时效是从发现纱布留在体内开始计算,而不是手术时或住院时开始计算。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没有追诉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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