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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首付款女方父母替女方付了100万,男方自己付了20万,剩余200万由男女双方共同贷款付清离婚时如何分割房屋?

离婚 2018-05-31 05: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您好,您咨询的是离婚财产纠纷问题。
    2、首付款女方父母替女方付了100万,男方自己付了20万,剩余200万由男女双方共同贷款付清,房产证上写了男女双方的名字。
    3、因为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所以该房子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除非该房屋登记在女方的个人名下,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因为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4、在离婚的时候,如何分割,应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5、对于贷款,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应该协商分担。
  • 你好,离婚时,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当初男方父母是以借款的形式借给夫妻二人,在离婚时男方父母可以主张自己的债权,夫妻双方必须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借款。如果没有证据或者属于男方父母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么现在男方父母是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的。

  • 1.房屋性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男方父母能提供相关的借条的话,则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相应债权;
    2.离婚协议有效,可协商一致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若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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