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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被辞退,没有上生育险,没有补偿金赔偿金等,想问该怎么办

无故辞退 2023-12-27 1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怀孕期间被辞退赔偿明细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辞职离职的一般程序:
    1、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请求;
    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
    3、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4、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怀孕期间被辞退,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怀孕被辞退的应采取下列办法来维权: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其支付赔偿金;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局举报投诉;或者依法去提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怀孕被辞退的应采取下列办法来维权: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其支付赔偿金;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局举报投诉;或者依法去提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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