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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租金1700,有两百是给的优惠,说好到月底会返还那两百没返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12-29 19: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就是租房时向房主交了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无违约情况房主应该退回的。但如果合同到期时,承租人尚欠租金的话,保证金冲抵所欠租金,不足部分承租人补足,多余部分出租人退还承租人。
    而保证金实际上缴纳多少,这个实际上是没有规定的,一般上来说,住宅内精装修的,有家用电器的,会要求缴纳多一些作为抵押金,以防止损坏!一般情况下,最少需要一个月的房租。
    比如你现在说的600的房子,如果有装修或者是电器之类的话,可能会要求至少1000块,也可能1500-2000,这个视具体情况而定,也是协商解决的,并不是一方规定死的。
    而你到期后不进行续租的,一般是按合同约定应该是提前半到一个月通知房主,没有通知的按合同约定来办!你说的保证金在1000元左右,没有什么具体规定,这个应该是你和房主来商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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