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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宝宝,不予退款,他们说签订了合同之后就不给退款,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消费者维权 2023-12-30 1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上说不予退款通常情况下不能退款。因为当事人双方可以自主的约定合同的内容,经双方当事人认可签字的,合同成立并生效,当事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合同上说不予退款是否还能退
    1、合同上说不予退款通常情况下不能退款。因为当事人双方可以自主的约定合同的内容,经双方当事人认可签字的,合同成立并生效,当事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合同上盖什么章
    签合同一般盖的是个人或单位的合同章或公章。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是采用合同书的形式来订立合同的,则合同是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
    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约定使用的印章种类。
  • 合同规定不予退款如果没有违反他人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合同中规定不予退款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就是合法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其他法定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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