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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上班,要申请工伤认定,公司让写一份工伤认定授权委托书,有知道的亲麻烦帮帮我告诉我怎么写麻烦帮帮我告诉我怎么写?

劳动纠纷 2018-05-31 07: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上班路上受伤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根据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上述内容就是对于骑车上班工伤认定文件材料需要提供什么的解答。
  •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以上就是工伤认定期内上不上班影响的介绍,在伤还没好全的情况下,建议您还是不要去上班了。
  • 对于上班途中交通工伤认定的申请可以参考以下的规定:职工上下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经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才应当认定为工伤。对合理时间的确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工伤认定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和时间的合理性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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