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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除了宅基地还有什么

土地纠纷 2023-12-30 1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性质划分:
    1.耕地包括水田和坡地,是可以种植作物的土地。
    2.林地是指种植树木或其它经济作物的坡地,一般是没有水到的土地,靠天生长。
    3.宅基地是指不占用耕地和林地,规划分配给村民建造民宅的土地。
    可以在原民宅群周围扩大,不另规划,除非整村迁移。
    4.荒地是指不能种植农作物,也不能种植经济作物或者种什么也不长的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 农村土地性质划分:
    1.耕地包括水田和坡地,是可以种植作物的土地。
    2.林地是指种植树木或其它经济作物的坡地,一般是没有水到的土地,靠天生长。
    3.宅基地是指不占用耕地和林地,规划分配给村民建造民宅的土地。
    可以在原民宅群周围扩大,不另规划,除非整村迁移。
    4.荒地是指不能种植农作物,也不能种植经济作物或者种什么也不长的土地。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 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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