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要债人到债主家要钱 突然生病了 医药费谁承担?

债务追讨 2023-12-31 2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若你拖欠医药费,医院有权利起诉你。因为患者和医院双方已经形成了医疗服务法律关系,患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其法定继承人,应在继承其财产范围内承担支付全部医疗费用。
    拖欠医院较大数额的医药费的情况无法偿还的时候,并不会被刑事起诉,只是要承民事责任,偿还医药费就可以了。协商不成,医院可能到法院起诉,主张您方支付医药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 作为子女具有赡养义务,父母生病,医药费一般由子女共同承担,子女中确有困难无力承担的,可以适当减少费用承担,如果子女没有赡养父母的能力,例如子女自身没有经济能力,或者是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可以暂时不履行该义务。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1067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1067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法律分析: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