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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讼费他人可以代交吗,有什么规定

刑事辩护 2024-01-01 1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诉讼费他人可以代交。根据法律规定,交诉讼费时需要提交立案时法院出具的交纳诉讼费的通知书,交完诉讼费必须将交费凭证提交给立案法官,当事人七天不交诉讼费的,法院将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 法律分析:案件诉讼费可以由别人代缴,也可以通过网上支付。具体联系案件受理法院。法律依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1%收取。
  • 诉讼费不是本人交可以。交纳诉讼费一般只需要将要求交纳的款项汇至法院指定账户即可,如果是在法院交,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缴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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