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请问一下,我在这一家公司一年零5个月了,在此期间公司发生变动,公司对外的名字不变,但是在几个不同的地方是不同的注册名字,我被派去了好几个地方,我目前在最新的分店干了3个月,以我不合适为由辞退我,我这个2N赔偿,N是0.5,还是1.5

无故辞退 2024-01-01 20: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名称和法人变更,员工一般没有赔偿。上述变动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仍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公司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才可以依法得到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公司名称和法人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员工没有补偿;但如果以此为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对员工进行补偿,补偿标准根据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