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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套二手房,说的是六月15号之前过户,可是现在还没有过户,这是违约吗?

房产纠纷 2019-05-01 09: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要注意的一件事情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二手房过户流程:
    1、二手房买方和卖方先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2、再去银行办理房屋的贷款手续。
    3、再去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二手房过户手续的登记和办理,并交纳相应的税费和款项。
    4、最后拿到房产证,再将二手房交易的尾款付清,并及时交清房屋的水电费等。
  • 关于你提出的二手房交易卖方违约问题第
    一、你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合同能够履行;第
    二、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这是你起诉的要求。一般来说法院会支持你的主张。关于违约金的高低问题,是法院的综合判断问题。只有在约定的过分高于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修正,这就需要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建议你尽快起诉到法院,防止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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