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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少了10%退款,还能想办法退房吗?

房屋买卖 2024-01-04 1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后,商品房的面积可以变更,但要在10日内通知购房者。在接到通知的15日内,购房者可以作出退房的书面答复。在此期间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 法律分析:我国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规定,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的,法院会判决购房人胜诉。商品房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是不允许对外公开销售的,也不允许以内部认购的形式对外销售房屋;此外,预购房屋面积与实际交房面积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平方米,否则,购房者有权提出退房或退款要求。在收房的时候购房者必须要对房屋面积进行测量,如果发现房屋有缩水的问题,可以及时找开发商要求赔偿。法律依据:《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第八条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 房屋面积缩水超过3%的,买受人能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其已支付的房款,除此之外,还应返还已付购房款的利息;买受人也能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由出卖人单倍或者双倍返还买受人超过部分的房价款。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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