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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写父母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06 1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买房写父母名字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后买房,将房屋登记于父母名下的,应当由父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的产权必须登记在双方或者一方的名下,双方将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就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只能按照父母的财产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婚后买房写父母名字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后买房,将房屋登记于父母名下的,应当由父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的产权必须登记在双方或者一方的名下,双方将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就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只能按照父母的财产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父母买房写一方名字,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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