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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复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社会保险 2024-01-07 13: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患了尿毒症可以办低保吗1、患了尿毒症是否可以办低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如尿毒症导致失去生活来源和劳动力,或者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低保;(2)如果不是,可以申请大病补助。2、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二、申请低保的条件是什么申请低保的条件如下: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 尿毒症可以申请领低保的。尿毒症属于肾衰竭的终末期表现,患者通常会伴随下肢水肿的症状,同时也会出现四肢疲乏无力及食欲下降,在出现这些症状以后需要通过腹膜透析或者是血液透析的方式进行治疗,对于症状比较严重的还要通过肾脏移植手术,这样才能够维持生命。平时要避免剧烈运动锻炼。尿毒症申请低保条件如下: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九条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九条对经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由管理审批机关采取适当形式以户为单位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任何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都有权向管理审批机关提出意见;管理审批机关经核查,对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纠正。
  • 如尿毒症导致失去生活来源和劳动力,或者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低保。申请低保由户主(通过社区居委会或直接)向住户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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