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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调店,本人不同意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08 0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首先,应保证对员工岗位调整属于合规合法的,岗位调整属于劳动合同中重大调整,应该慎重处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员工岗位变动需本人同意的,公司不得私自调整,如果因员工怀孕原因进行调整岗位、降低薪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在合规合法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工作能力调整岗位。如果员工有异议,公司应拿出证据证明调整岗位具有充分的理由。如果因为新的岗位对身体有危害,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员工可以拒绝,公司不得以这种原因解除员工合同。
    如果因员工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问题调整,员工应按照规定执行,故意不执行的,公司有权根据相关规章制度与员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法律分析:员工不同意调岗,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赔偿金给员工。如果在员工手册里不服从公司合理安排约定为属于严重违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第二项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以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一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不同意调岗,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赔偿金给员工。如果在员工手册里不服从公司合理安排约定为属于严重违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第二项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以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一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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