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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名下的车已经开了很久了。如发生重大事故,我有责任吗?

安全事故 2024-01-08 1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在自己名下别人开车出了重大事负责故标准如下: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开别人车出了事故怎么办1、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是直接责任人,车主在相应情况下承担补充责任;2、如果是借车者驾驶资格具备,车主并不过错,完全应由借驾人承担。只是在其无能力履行责任义务时车主可能会承补充责任后再向责任人追讨权益;3、如果是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车主本身存在了违法与过错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本人名下的车出了事故是否有责任,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车辆手续正常,驾驶人有驾驶证,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2、如果车辆手续不全或驾驶人无驾驶证,车主和驾驶人一起承担责任。交通事故的构成应当具备哪些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作为车的所有者,要承担个人名下的车产生的任何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于机动车自身的特点,它不会一直停滞不动,最大的风险就是出事故后的损失赔偿,如果是人身事故,赔偿金额很大,因此:1、一定要买足够的保险;2、与车的使用者用书面明确责任;3、如贷款则可能产生还款逾期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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