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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怀孕五个月了,我现在想和我老公离婚,他说他不想和我说话也不想和我去哪,他说你要么去法院起诉离婚我现在怀孕五个月了,我现在想和我老公离婚,他说你要么去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 2019-04-03 07: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外情目前的确是伤害夫妻感情的第一“杀手”,但面对这个问题,《婚姻法》并没有与其相对应的补偿或赔偿措施。我国《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了四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的。
    在司法实务中,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婚外恋现象都构成在法律上的“过错”,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一方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无过错方据此提起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除了这四种情况外,夫妻一方无权请求损害赔偿。
  • 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重婚一方起诉要求与原配偶离婚,对方控告原告一方犯有重婚罪的,首先处理重婚问题。经过刑事审判,给予重婚者以刑事制裁并解除非法重婚关系后。重婚一方仍然坚持与原配偶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原配偶坚持不离的,可着重调解和好或者不准离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应当在做好原配偶的思想工作的基础上,调解或者判决准予离婚。 因重婚而引起的离婚,如果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应当在分割财产、子女抚养和经济帮助等方面,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
    对因一方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带上结婚证,户口本,婚内财产最好双方先协调好,孩子抚养费等等(如果孩子跟女方而且又有给孩子改姓的可能,最好能在离婚协议书上注明孩子需改姓),很多地方的民政局根本没有协调这项工作,如果只是意气用事,建议先冷静过后再处理!在离之前最好想明白有没有合好的可能,离了以后会不会后悔。
    冷静的想想自己所需的生活,双方出现的问题点是否存在不可协调的可能。如果对方不是犯原则性的错误,个人建议先理性的谈一谈,毕竟离婚不止是两个人的事情,还涉及到双方老人以及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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