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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1998年因病去世,没有收到社保局的丧葬费和其他费用。请问律师,我现在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我能得到多少?非常感谢。

社会保险 2024-01-09 0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丧葬费一般需要到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是事业单位的,去世后由国家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标准为死亡后被追认为烈士的可补助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离退休费额80个月;因公死亡的补40个月;病故的补20个月;2、如果没有参加社保,当地规定有丧葬费的话,可向民政部门咨询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是什么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 一、办理丧葬费去哪个部门1、办理丧葬费一般需要到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是事业单位的,去世后由国家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2)如果没有参加社保,当地规定有丧葬费的话,可向民政部门咨询申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是什么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如下: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 社保丧葬费办理流程:准备好死者的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死亡注销证明,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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