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的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0 05: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而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内容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劳动合同期满;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