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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合伙的股份有限公司,我是法人,现公司处于盈利状态。但因为两人合作的问题,现在我想退出,希望按股份制分配公司资产。但是当时签订的合同协议当中有约定必须通过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退出。如果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请问我能否向法院申请退出?另外法律上是否有规定合伙人退出时有权约定对未收到的应收款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简单的说,我是否有权在退出时要求与另一个合伙人约定,在以后收到之前未拆伙的欠款必须按约定的比例还给我?)谢谢两人合伙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有规定合伙人退出时有权约定对未收到的应收款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是否有权在退出时要求与另一个合伙人约定

合同纠纷 2019-04-26 12: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伙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组织体,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
    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则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前者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则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合伙人想退伙原则上需要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股利政策是企业就股利分配所采取的策略。如设计多大的股利支付率、以何种形式支付股利、何时支付股利等问题。
    1、剩余股利政策
    就是在公司有着良好的投资机会时,根据一定的目标资本结构(最佳资本结构),测算出投资所需的权益资本,先从盈余当中留用,然后将剩余的盈余作为股利予以分配。

    剩余政策的优点是能保持理想的资金结构,使综合资金成本最低,缺点是股利额随投资机会变动,不能与盈余较好的配合,不能很好地满足股东分得红利的愿望。
    2、固定股利政策
    就是将每年发放的股利固定在某一固定的水平上并在较长的时期内不变,只有当公司认为未来盈余会显著地、不可逆转地增长时,才提高年度的股利发放额。

    固定股利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避免出现由于经营不善而削减股利的情况。
    3、固定股利比例政策
    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就是公司确定一个股利占盈余的比率,长期按此比率支付股利的政策。
    4、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就是公司一般情况下每年只支付固定的、数额较低的股利;在盈余多的年份,再根据实际情况向股东发放额外股利。但额外股利并不固定化,不意味着公司永久地提高了规定的股利率。
  • 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
    1、 合伙人资格审查。由于全体合伙人即合伙企业要对合伙人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一定要审查好合伙人的资格,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的最重要的方面,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一定要备份;
    2、 合伙人的出资一定要明确。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要明确,其他合伙人要注意落实,动产要转移持有人,不动产要办理变更登记,建立合伙企业帐目。
    3、 合伙企业的账目要清晰。可聘请专业人员按规定建立健全,注意单据入账的审批制度要经全体合伙人通过,合伙人有查阅帐目的权利;
    4、 合伙协议的其他条款尽量具体。凡涉及合伙事务的管理制度,尽量落实到书面上,预防将来发生争议,无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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