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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全额事业单位的职工,工伤,6级伤残,请问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工资该如何计算?

劳动纠纷 2018-07-25 08: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法(国发[1978]104号)明确规定,国家关于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怎样计算退休工人工资? 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人员,退休金按照以下规定的月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截至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

    退休金按照以下规定的月标准计发: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计算退休工资,需要的数据有以下数据:


    一、退休上年所在地省(或直辖市)社会平均工资。


    二、工龄


    三、各年度缴费基数


    四、各年度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


    五、个人帐户储存额总和。


    六、是否特殊工种、


    七、高级职称另加25元/月


    八、退休所在地各项补贴数据。


    九、实际缴费月数。

  • 退休金可以咨询原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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