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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餐馆工作了两天,再也做不下去了。我一天只给50个小时十三个小时。我是一名暑期工人。我十八岁了。我没有签任何合同。我能拿到工资吗?

讨薪 2024-01-12 1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法律分析: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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