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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所在的部门是销售部门,我们部门有3个人。其他两位之前是由部门主管调过来的,他们的底薪是7000-8000,而我是由职员调过来,底薪却只有5000,大家提成都一样。请问这符合劳动法吗

讨薪 2024-04-21 10: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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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公司不可以随意调整薪资。单位不可以随意降低工资,工资额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如果未按合同来支付劳动报酬,是要给予劳动者赔偿的。企业有权制定职工晋级增薪、降级减薪的条件和时间。
    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和工资分配权主要体现在招用劳动者之前,其可以自行设置岗位及其相应的工资待遇(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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