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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岗位。其中还有一天更换工作地点、岗位要与劳动者协商条款。但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中有一天,公司可以根据需要更换工作地点、岗位的条款。2015年12月份公司没有与我协商,更换了我的工作地点,而且还对我调岗降薪。公司这种行为违法吗?我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岗位。岗位要与劳动者协商条款。而且还对我调岗降薪。公司这种行为违法吗?

劳动纠纷 2019-03-29 22: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用人单位调岗降薪合法吗这个问题,需要根据是否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由此可见,调岗与降薪是对劳动合同中条款的变更。用人单位若调整员工的岗位、工资时,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协议后,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
    否则,未经员工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员工工作岗位及工资福利待遇。
  • 公司单方面调整职工岗位需要注意:
    1、在劳动合同或其它附件中必须明确约定不同岗位职务的名称及相应的工资标准,劳动者对这些约定是明知的;
    2、必须对调岗降薪有约定,如“如果乙方不胜任目前的工作岗位或者出现非导致解雇的过失,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对工资标准予以降低”;
    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调岗降薪不能随意行使,必须有比较充足的证据表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如出现了过失、未完成工作任务、年终考评未达到合格标准等。请注意,这方面的举证责任是在用人单位的;
    4、工资的降低幅度不能过于悬殊,用人单位需要把握好这个度。 有不解之处,建议来电详谈。
  • 根据劳动法规规定   
    1、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2、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4)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和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的情况只有四种:
    1、双方协商一致调岗;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调岗;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调岗;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调岗。本案中,双方未能就变更工作岗位达成一致意见,劳动者也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可以调岗情形,用人单位单方调岗后,即以劳动者未到新岗位报道工作旷工为由,即时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本案仲裁裁决认为,被诉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关系,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
    (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只需按年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及因未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50%额外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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