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有房子还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土地纠纷 2024-01-14 0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现在还能申请宅基地,以下均可申请: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 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情形。各地区有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申请宅基地的相关规定。一般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等情形可以申请宅基地。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 法律分析:到当地国土资源所咨询、申请办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四十一条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