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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能简易程序吗

起诉离婚 2024-01-14 1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诉讼法院有简易程序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且由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应适用简易程序,其他情形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也可协议确认适用简易程序。
    且并未限制离婚诉讼适用简易程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 离婚诉讼法院有简易程序。通常情况下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 法律分析:离婚案件适用简易还是普通程序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其适用程序由法院来进行确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都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也可裁定转为普通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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