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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的租户有投票权吗?请帮我们解惑谢谢

业主维权 2024-01-14 14: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业主的权利有:享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召开业主大会;提出建议;行使投票权;享有被选举权;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享有各类服务资金的使用权;对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具有监督权。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业主具有以下权利:享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召开业主大会;提出建议;行使投票权;享有被选举权;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享有各类服务资金的使用权;对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具有监督权。法律依据:业主具有以下权利:享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召开业主大会;提出建议;行使投票权;享有被选举权;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享有各类服务资金的使用权;对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具有监督权。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固定证据,协商不成,业主大会可以解除与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另行选择其他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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