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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我用自己的名字买了第二套房子。我丈夫同意归我所有。怎样才能合法拥有?怎样操作或者需要什么程序?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15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购买的房屋,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就算只登记了老公的名字,那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能单独处分。当事人如果觉得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可以要求加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1、结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个人财产购买的,那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就是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结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个人财产购买的,那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就是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gt;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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