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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病故,涉及继承问题,我家的哪些资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由妻子父母继承?

继承 2019-04-09 15: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首先要确定是先离婚还是先继承。如果先离婚,那继承财产肯定是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遗嘱中未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则婚后继承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夫妻一方死亡的,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出死者遗产的方
    法是,先分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归活着的一方所有,余下的另
    一半作为死者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当然夫妻间另有约定的除
    外。
    另有约定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在夫妻一方或双方
    死亡时的处理方法有约定,这时就按照约定分出遗产,不受本条
    规定的限刷。例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在一方死亡时,夫妻共有
    财产全部归另一方所有,或由另一方分得大部分夫妻共有财产,
    剩余部分由各继承人继承,这些都是合法有效的约定。
  • 您好,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开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依您说的情况,您的朋友甲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即妻子乙、女儿丙、父母A、B继承,一般应当均等分配,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于继承的遗产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甲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应判断房子是甲的个人财产还是甲乙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如果是甲婚前购买的则属于甲的婚前个人财产,房子由妻子乙、女儿丙、父母A、B均等分割;房子如果是甲乙婚后共同购置的则属于甲乙夫妻共同财产,在继承时乙有权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的一半),房子的另一半发生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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