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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担保能解除吗?

抵押担保 2024-01-16 0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解除担保关系:1、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债务,担保人就可以向银行提出撤销担保;2、担保人被他人欺骗,胁迫,或者是借款人与其他人双方串通,骗取提供保证,在这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担保。3、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解除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有下列情形的,可解除担保关系:1、借款人已经偿还了债务,担保人就可以向银行提出撤销担保;2、与借款人协商,要求更换担保人;3、担保人被他人欺骗,胁迫,或者是借款人与其他人双方串通,骗取他人提供保证的,在这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保证。4、过了担保期限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 当事人的担保可以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如果是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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