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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离婚了,月月付给孩子1000块钱抚养费,但是今年原因,工作没有,我想把抚养费往下降点可以吗

子女抚养 2024-01-18 0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养费可以申请降低,抚养义务人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少。当前的抚养费的数额高于子女的实际生活学习需要时,经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同意,可以申请适量减少抚养费的数额;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负担能力下降,也可以申请法院适当减少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子女的抚养费是可以减少的,可以由双方协议解决,也可以举证存在法定情形,主张减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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