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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培训机构的电子合同,不知道是否有法律效力

电子商务 2024-01-18 0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备法定条件的培训班协议有法律效力。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签定合同或协议的当事人需是双方或多方,而不能是单方所为,经过平等、自愿协商而订立;2、签订的主体是有资格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自然人、法人等,其对自己的行为的内容能够正确认识,可自由支配自己的行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相关合同、协议;3、签定的合同、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效力性法律规定如,不得违反公序良俗,说白了就是公共道德秩序;4、合同或协议内容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因为这个而扣钱,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 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因为这个而扣钱,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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