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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妇贷款买房,房产证可以写婆婆名字吗

房屋买卖 2024-01-18 0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公买的房子,房产证可以写儿媳妇名字。房屋产权证上写谁名字,法律是没有限制的,但写名字后就儿媳妇就有分割该套房产的权利。如果公公只写儿媳妇的名字则属于对儿媳妇的赠与,如果公公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 婚前男方首付,婚后男方父母还贷,一般是不能加女方名字的。因为贷款未还清,除当事人提前将银行贷款还清外,在自己贷款的时候,房产证一直在银行做抵押,这时候是不能办理产权的任何手续的。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 房产证可以加母亲的名字。如贷款购买:需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之后,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以赠与的方式,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方可办理登记;如全款购买:则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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