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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11月5日劳动中发生事故,和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单位也没工伤保险,我考虑减轻对方费用,要求医生改了病历,用了医疗保险,现在发生纠纷了,能申请工伤仲裁吗?和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单位也没工伤保险,用了医疗保险,现在发生纠纷了,能申请工伤仲裁吗?

保险纠纷 2019-04-27 14: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先向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申请工伤认定,注意这必须在工伤事故后一年内进行,否则过时效,工伤保险科不予受理。工伤认定下来后,还是向工伤保险科申请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而后依据工伤认定书和鉴定书向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1、你有权要求公司依法为你补缴社会保险,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2、你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1、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我和小王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小王和我父亲的公司是什么样的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呢?还是我私人名义和小王之间的劳务关系? 应该属于劳动关系,虽然是以你个人名义聘请的,但是主要还是给公司工作,你父亲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你又负责公司的管理工作。
    2、既然我父亲的公司并没有和小王签署国劳动合同,税单和工资单也可以证明这一点,我是否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说明小王搞错了对象?这件事只是我和她两个自然人之间的纠纷呢? 你可以以此作为你公司的抗辩理由,但是估计仲裁委员会很难采纳的。
    3、我应该支付小王多少工资?是否需要帮她补交四金? 工资当然要按照约定支付,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比照以前发放的标准,如果确认你们属于劳动关系,肯定就应该给补社会保险的。
    4、由于小王的突然离职,没有交接工作,给我造成了损失,我不得临时高薪聘用其他员工接替她的工作,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她给予道歉和赔偿呢? 可以要求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道歉没有法律依据。
  • 最好先和单位辞职,协商相关补助金。即使申请仲裁,裁决前也要先调解n申请劳动仲裁的前提和单位有劳动纠纷。如果辞职后公司能主动支付工伤补助金的,不建议仲裁,比较耗时间。
    得到的补助金和不申请仲裁的结果一样,仲裁就没有意义n如果单位不主动支付补助金,或者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违法用工情况,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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