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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建房子拆除有补偿吗

拆迁补偿 2024-01-18 17: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拆除的补偿如下:
    1、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3、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拆迁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拆迁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临时建筑拆除是否有补偿,是需要看临时建筑是否合法。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法律分析:要是临时建筑是处于批准的范围内,那么在拆除后,是会给予一定的补偿。而若临时建筑超过了批准范围内,那么拆除不会给予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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