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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临时工,与中介签了一个月合同!我做了十来天不想做了!要按合同上扣工资吗?合同规定扣85个小时。等于就白做了!我做临时工,与中介签了一个月合同!我做了十来天不想做了!要按合同上扣工资吗?

仲裁 2019-05-19 0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个人所得税 法第八条明文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实际上这笔税款还是你自己交的只是你没有直接交给税务机关而是由单位代为实行,所以实际上你是缴纳了税款的。
    此笔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即单位向单位居住地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扣缴申报入库,大致可以理解为“谁付钱,谁扣税,谁处纳”,属于源泉扣缴。
  • 临时工和合同工的区别可是非常的大。
    1、临时工就是临时请来的工作人员,这种类型的工作人员并不能像合同工一般享受到公司应有的福利,而合同工则是与公司签订了有效合同,并且受到了法律的保护,能够享受公司提供的福利。
    其区别如下
    2、临时工没有社保进行购买,而合同工则需要购买社保
    3、临时工若是离职的话,只需要三天就能够正式离职,而合同工一般都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同意后才能够申请离职
    4、临时工不能享受用人单位合同工有的福利,例如合同工可以在用人单位的食堂进行吃饭,而临时工则没有这项福利。
    5、临时工的的工资是以小时来计算的,而合同工则是以月来计算。
    6、临时工不能够享受公司对于合同工的正常培训,而合同工可以参加公司的培训。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数额按时足额地发放,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不得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否则应当支付拖欠工资和滞纳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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