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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集的主体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1-18 1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办理的
  • 需要根据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分析
  • 股东会召集的主体有董事会,监事会以及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这三者并不是并列关系,而是当前一顺位不能履行职务时,下一顺位才能够召集股东会。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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