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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克扣员工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20 2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公司找借口克扣员工工资不合法。
    2、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用人单位可以扣工资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5)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
    4、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不合理,以下情形除外: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法律分析: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在员工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企业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但是企业无正当理由扣减员工应得工资,则属于克扣工资。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不属于克扣工资: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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