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在路边私人店更换车胎,店主保证是玲珑正品,事后发现是假冒劣质产品,因为无收据发票证明,向店家索赔免费更换正品,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能否举报店家出售假冒玲珑轮胎请问在路边私人店更换车胎,因为无收据发票证明,是否合理。能否举报店家出售假冒玲珑轮胎

工商事务 2019-05-10 08: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购买劣质食品可以主张十倍赔偿。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购买的劣质食品可以向生产者要求支付价款的十倍赔偿金,如果销售者明知是劣质的食品仍然销售的,消费者也可以选择要求销售者赔偿。
    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 关于假的产品的侵权损害赔偿问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类进行确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 1、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出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申请赔偿,以造成的损失为赔偿基础。如果是食品的,可以要求十倍的购买价格赔偿。
    2、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单位,工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将产品销毁。
    3、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可追究“生产销售假冒商品罪”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售假不仅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同时也触犯刑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