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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实际购房面积不足一平方米,是否需要补足差价?

房屋买卖 2024-01-22 0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房面积多退少补陷阱常见如下:1、补足购房差价。很多购房者交房的时候都需要补齐购房差价,而且这个差价动则大几千上万元。一般开发商最终提供的房屋面积总是大于合同购房面积的0.6%,但是又会小于合同购房面积的3%。2、总大于0.6%。法律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第四条是约定计价方式和价款的,其中就有说明面积计算方式以及涉及到面积和房价纠纷时的约定处理方式。经过实际测量,如果实际套内面积和合同签订的套内面积相比,多出的面积超过了0.6%,需要购房者按照单价补足超出部分的房款。3、总小于3%。若经过实测,实际套内面积和合同签订的套内面积相比更少了,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差额面积超过了3%,购房者可以有权要求房产开发商双倍返还多交的房款和利息。注意事项:1、增加每套住宅应分摊的公用面积,将不应计入每套销售面积的部分计入销售面积。2、以建筑面积计价,承诺一个较高的使用系数但又不把使用系数写入合同,在实际交付时,使用系数大打折扣。3、以使用面积计价时,混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区别,扩大使用面积的概念。4、利用购房者无法确切测量、无法确知整栋楼建筑面积的弱点,故意小幅度夸大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在有关部门实地测量后,因差额较小,不再重新结算差价。5、以相对小的暂定面积、相对小的总价引诱购房者,要求购房者预付房款,并约定建成后比预售面积增加10%或更多,购房者却又无由退房,只能多付房价款,从而达到开发商增加销售量的目的。
  • 法律分析:面积补差费,可以理解为购买人实际购房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而要补交房款。具体情况看签订的合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出3%的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1,面积补差费,可以理解为购买人实际购房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而要补交房款。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出3%的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3,你不补交,他当然不给你办理相关手续。还可能起诉于你。4,法律没有规定可以拖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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