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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团体诈骗罪,涉嫌金额5900,马上要开庭审理了,请问会被判多久,判缓刑的可能性大么,本人还在哺乳期,小孩八个多月,犯团体诈骗罪,涉嫌金额5900,请问会被判多久,判缓刑的可能性大么,本人还在哺乳期

刑事辩护 2019-04-12 13: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构成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每增加二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诈骗数额在五万以上不满五十万的,每增加六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每增加四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但该情形已却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且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增加基准刑的比例累计不得超过100%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点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灾区、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意料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
    (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诈骗次数达二次以上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一下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确因生活所迫、治病急需而诈骗的;
    (2)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归还被害人的;
    (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6、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不可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应当减少基准刑的20%-50%在对诈骗犯罪进行处罚时,需要结合犯罪手法以及实际诈骗取得的犯罪数额,这样才符合法律规定的罪刑相适应原则。

  •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关于诈骗罪是怎么量刑的参考标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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