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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校实习生,是一名厨师。每天下班都需要向厨师长请示,或者等厨师长同意才能下班。单位人事部有一个规定:加班时间小于半小时不算加班,我每天基本都要多加班20分钟左右。前几天忍不住没有打申请到了下班时间直接走了后威胁我要开除我回学校就拿不到毕业证。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加班时间小于半小时不算加班,我每天基本都要多加班20分钟左右。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6-14 18: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国务院将每周不超过44小时修改为每周不超过40小时)。”注意,这里的“每日”和“每周”是任何一日和任何一周都必须达到的,不能这周少于40小时,意味着下周可以超40小时。
    因此公司安排员工加班时应当遵循上述标准进行安排。
  •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
    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研究制定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于学校实习生有着怎样的影响的呢,小编为您解读。 《规定》对实习中的学生权益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   
    1、实习生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2、实习期限: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   
    3、实习协议: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4、禁止行为: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5、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   
    6、建立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 一个公司不能随便开除一个员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雇员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和四十一条规定,如果公司不符合法定条件开除员工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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