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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有全险,我方住院期间医疗费陪侍费营养费误工费等等,保险**什么时候赔付,住院期间都是自己垫付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25 0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理赔涉及的具体项目比较多,针对每个当事人都有不同的理赔结果,大体有:医疗费、伙食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护理费、后期治疗费、精神损害费。
  • 车祸住院期间生活费可以由保险公司或者责任方垫付,自己也可以先行垫付,如果发生医疗费纠纷: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车祸住院期间生活费报销吗
    车祸住院期间生活费一般不可以报销,只能是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但是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药物费用。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受伤后住院的,应这样赔付医疗费: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医疗费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险的保险人赔偿。剩余不足部分或没有投保商业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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