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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六楼,我的自来水管路在五楼破裂,把四楼的装修水泡了,四楼的损失应该物业承担还是我承担

业主维权 2024-01-25 0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全楼是否需要赔偿,主要看全楼住户是否对二楼反水存在过错,如果存在过错则需要赔偿,如果导致二楼反水的原因是管道设计存在问题,那么责任应该由物业公司来承担。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全楼是否需要赔偿,主要看全楼住户是否对二楼反水存在过错,如果存在过错则需要赔偿,如果导致二楼反水的原因是管道设计存在问题,那么责任应该有物业公司来承担。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楼上住户装修导致漏水物业一般没有责任,但可以要求物业和社区进行交涉。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上户主赔付;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应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确定责任主体。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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