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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离婚,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还房贷是他们共同还的,男方是否能分房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25 0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权的。
    婚后共同还贷的支出部分,处分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这部分支出带来的收益,也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离婚了,另一半有权分割该房屋共同还贷的那部分份额。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房产证上,如果登记了一对夫妻的名字,一般是将该套房子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分割房产的,可以按照目前的市值来计算房子的价值,然后平均分配,如果该套房屋是贷款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的贷款,还要对贷款部分进行处理。
    如果夫妻双方对该套房产事先有力书面约定,那么分割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在房产证上,如果登记了一对夫妻的名字,一般是将该套房子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分割房产的,可以按照目前的市值来计算房子的价值,然后平均分配,如果该套房屋是贷款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的贷款,还要对贷款部分进行处理。
    如果夫妻双方对该套房产事先有力书面约定,那么分割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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